公司地址: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果山大道17-1-1601室 联系电话: 0518-85488958 0518-8548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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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水险案件最低收费RMB3,000元/案,主要依据“定损金额”计收: 公估费=基本收费+附加费+差旅费×(1+开票税率)。
2.定损金额:指被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为“三不扣”前的损失金额,即不扣投保比例、不 扣残值、不扣免赔额前的损失金额。
3.必要的、合理的差旅费及其他垫支费用,按实计收。
4. 有关责任险,我司通常按小时收费,我司高级理算师RMB600/小时,普通理算师RMB300/小时,责任险最低收费RMB3,000/案。
5. 委托追偿的,通常按“无结果、无报酬”原则进行,按实际追回金额的20-25%计收。
6.委托处理残值的,按损余物资实际回收金额的20%收费。
7.对于标的物特别复杂、技术含量特别高的案件,如需聘请专家或进行专项检测,经委托方认可后按实计收。
8.如损失系保单除外责任或索赔含欺诈因素、经公估人查证后委托人拒赔成功的,按实际减损金额的15%-40%收费,或另议。
9.视具体案件工作量大小、复杂程度及技术含量高低等因素,我公司可依据该收费标准,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上浮一定比例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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