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果山大道17-1-1601室 联系电话: 0518-85488958 0518-8548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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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保险人(如车主)、保险公司、企事业单位、受害方、肇事方、律师、交警队、消防队、法院、仲裁、商检等,只要有需求的,均可委托公估。委托公估可单方面委托,也可由当事人共同委托(比如事故双方共同委托)。法院委托公估,一般是通过法院“摇号”在备选的公估机构名单中随机抽选,更能体现公正性。需要委托公估的,当事人可直接联系我司进行单方面委托,也可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公估。
公估费用一般是本着“谁委托、谁承担”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共同委托的则共同分摊。公估费用的收取一般按照2008年《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收费项目标准》计算,保险公司委托的各类案件则按照协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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