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果山大道17-1-1601室 联系电话: 0518-85488958 0518-85488758
0518-85488798
江苏徽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客户告知书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保险公估机构和客户各执一份)
尊敬的客户:
我司作为提供保险公估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保险公估基本准则》、《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在回执联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江苏徽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29号假日大厦305室
(三)成立日期:2012年09月24日
(四)备案编码:289286000000800
(五)业务范围: 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经营区域:全国
(七)联系方式:0518-85488958
二、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应当按照规定为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您可要求我司业务人员出示《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并可通过登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业务人员持证情况(http://iir.circ.gov.cn)。
三、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以及为执行公允的评估程序所需的必要协助;
(二)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查阅从事业务所需文件、证明和资料;
(三)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对公估行为和公估结果的非法干预;
(四)依法签署公估报告;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诚实守信,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从事业务;
(二)遵守评估准则,履行调查职责,独立分析估算,勤勉谨慎从事业务;
(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
(四)对公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
(五)对公估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公估对象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七)接受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估机构因故意或者过失给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重要告知事项:
(一)委托人委托公估的,应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符合评估要求的材料,并提供案件有关情况。因委托人或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不实材料产生的不良后果,我公司和评估人员概不负责;
(二)由于评估材料的限制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制约,有时可能无法得出明确的评估结果;
(三)评估报告属于专业意见,是否成为定案依据,由办案机关经审查判断后作出决定。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方式解决;
(四)委托评估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告知原鉴定情况并提供相应的鉴定文书。如委托方未尽告知责任,评估机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终止鉴定;
(五)单方委托评估的,当事人方可能会对评估报告依据的材料、程序等提出质疑。诉讼中存在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可能。
七、如果您发现我司从业人员存在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我司投诉(电话:4009-281-681),也可向保监局(电话:4008012378)或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电话:0518-85510100)反映。
江苏徽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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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户 回 执 联 本机构已阅知了上述客户告知内容。
客户名称(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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