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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年****月****日,司机徐某驾驶苏G*****重型自卸车,在连云港云台乡九岭村行驶中,由于司机在避让过往车辆时操作不当,该车前部撞入路边九岭村封某某的自建房,导致该车及该民房受损。由于事发时司机紧急跳车逃生,而当时房屋及周边无人在场,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该车的车主为封某,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车损险和三者险。事故后,受害方房主封某某要求索赔10万元赔款维修房屋,车主认为不合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我司接到交警队委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测量,认真听取了房主的各项索赔要求,对其不合理索赔项目对其做了耐心的说服工作,对其合理的索赔项目搜集了客观证据。之后还咨询了房屋维修加固专业人士,并最终作出了客观的公估结论,当事人双方根据我司意见进行协商赔偿。
〖点评〗 本案为一典型的车辆因交通事故碰撞路旁房屋建筑案件,一般受害方是无辜的,却会狮子大开口向肇事方索取高额赔偿,而车主在事故后对于究竟要赔多少、以什么为标准,由于没有专业知识,面对受害方的高额索赔会无所适从,十分被动。而通过交警队委托独立第三方的公估机构进行勘验定损、作出公估结论,是一个很好化解纠纷的办法,由于公估机构的专业性、公正性强,其公估结论一般能作为当事人双方协商赔偿的依据、避免了诉讼,即使协商不成而进入诉讼流程,由于我司已在江苏省高院及各级地方法院备案,此《公估报告》也普遍为法院采信,作为判决的证据。而且,《公估报告》普遍为各家保险公司接受,肇事方赔偿完受害方损失后,凭《公估报告》可直接向保险公司顺利索赔。公估机构的介入,既体现了客观公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案也被连云港《苍梧晚报》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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